【对照适用】

【对照适用】

合伙合同终止后产生合伙解散的法律效果,须进行清算以了结合伙事务。合伙解散后,通过清算程序,如有剩余财产,须进行合伙人的出资返还和剩余财产分配。

合伙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处理,应按照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与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4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