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案例评析】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是数个“向不特定人借款”行为的总和。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主观上可能确实基于借贷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与单个民间借贷行为并不等价,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必然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单个的借款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双方之间建立在真实意思基础上的民间《借款合同》有效,应受法律保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