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案例评析】

《民法典》第843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民法典》第85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实质上为技术合作开发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技术开发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