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本条共有两款,但从其文义来看,实际内容有三层:(1)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是一条原则性规定,可以视为一般条款。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赠与契约的无偿性决定的。(2)附义务赠与,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这里的义务,应解释为能为赠与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义务。(3)有过错的赠与人及保证无瑕疵的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过错限于故意,体现了过错责任的问责理念。保证无瑕疵使相对人产生了信赖,对这种信赖立法者给予了保护。(https://www.daowen.com)

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两种,适用《民法典》本编总则部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