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适用】

【对照适用】

按照《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这是债权意定转让情形,从权利随之移转的规定。债权的法定移转,可参照适用。如将本条解释为法定移转,并且比照适用意定转让,则可以适用从权利一并移转的规定,实现与债权人代位权相同的效果。

另外,《民法典》第524条对第三人履行作了规定,即第三人对债务履行有合法利益的,可以向债权人代为清偿。按照该条第2款,“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也是债权法定移转的规定。债权法定移转的,从权利应当一并移转。第524条可与本条结合适用。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于履行债务人的债务具有合法利益,保证人通过履行主债务可以消灭其担保责任,保证人代为履行主债务后,则可以按照第524条第2款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即发生债权的法定移转。据此,保证人有权向担保物提供人、其他保证人追偿。(https://www.daowen.com)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