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新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规定。

所谓新创技术成果,是指技术咨询合同或者技术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派生的或者后续发展的技术成果。根据本条规定,处理新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有两项基本原则:(1)谁完成谁拥有;(2)允许当事人作特别约定。具体而言:(1)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属于受托人。(2)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属于委托人。(3)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新技术成果的归属和享有作另行约定。例如,双方共同共有;或者一方所有,另一方享有免费使用权。(https://www.daowen.com)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