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规定的是借款人如实告知义务,涉及内容主要是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资金出借是有风险的,因为本金交付和返还之间间隔着借款期限,贷款人贷出资金可能面临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贷款人需要了解借款人资产状况、商业信誉、用途等多方面信息,以便决定是否出借借贷资金给借款人。本条所谓的“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是概括性的,具体内容由贷款人决定。(https://www.daowen.com)

本条在法律上的意义在于:借款人为不实陈述的,可能构成欺诈。贷款人在借款合同签订后发现的,可以撤销生效的借款合同。在订约阶段发现的,可以拒绝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