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2026年02月26日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定金担保的规定。
所谓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而预先交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替代物。定金合同是要物性合同,除当事人就定金的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须实际交付定金,合同才告成立。在定金合同中,当事人按照约定交付定金的行为不构成定金合同的履行,而是一项存在于定金合同成立之前的先合同义务。因此,不交付定金或者不按照约定的金额交付定金不会导致违约责任,但是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实际交付的定金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额,对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成立。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约定的定金数额的变更,定金数额按照实际交付的金额计算。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视为交付定金一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不产生定金的效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