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适用】

【对照适用】

与原《合同法》相比,本条规定是新增条款。由于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具有不同的法律含义,《民法典》将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进行了区分。本节的名称被定为“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并于本条规定增加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的定义。这使得技术许可合同成为与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相对独立的一种技术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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