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适用】

【对照适用】

在本条具体适用时,应根据体系要求综合把握《民法典》第751条、第754条与本条的关系,且在第751条与第754条的适用上出现法条竞合。对租赁物因意外毁损、灭失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适用《民法典》第751条有关风险负担规则的条款,也可以根据第754条的内容适用合同解除规则。在适用《民法典》第751条时,按照风险负担规则,承租人应当继续支付租金,但避免了合同解除后一次性补偿出租人的资金压力。在适用《民法典》第754条时,则根据合同解除规则,承租人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标的物无法返还,则根据代物清偿原则,承租人应按租赁物的价值对出租人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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