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规定的是借款合同的定义。

以贷款人是否为金融机构为切入点,可以分为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和贷款人非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后者主要是指民间借贷。现实生活中,尤其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无息借款。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条中的定义仅仅适用于大部分借款,它不能涵盖所有的借款关系。

从本条文义看,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贷款人和借款人,借款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不要式合同。这一点,也可以从《民法典》第679条得到辅证,该条特别强调自然人之间借款属于实践性合同,本条与该条的关系,应属于一般法和特别法关系。(https://www.daowen.com)

借款合同成立生效后,贷款人有交付本金于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有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现实生活中,利息的支付往往与本金并不同步,这一点并不影响该约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