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保管合同定义的规定。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物品的一方成为保管人,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保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以物品保管为目的,物品既包括特定物,也包括种类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2)保管合同须有保管物占有的转移,但不涉及保管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转移。未经寄存人同意,保管人无权使用或者处分保管物。(3)保管合同可以为无偿的,也可以为有偿的。车站、码头等场所开设的行李寄存处大多为有偿保管,而在其他场合,保管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或者附加服务的一种形式多为无偿的。(4)保管合同可以为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合同。在无偿保管的场合为单务合同,在有偿保管的场合为双务合同。(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