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2026年02月26日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的规定。
本条的内在逻辑是:“合同约定”—“补充协议规定”—“推定”—“法定”,立法精神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决为首要选择,以通过推定或者决定补充当事人意思以使合同成立为次要选择。
补充协议属于合同组成部分,是当事人意思的体现,其实质属于约定。合同约定或者补充协议有明确约定的,买受人应当遵照其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https://www.daowen.com)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通过补充协议仍不能使支付地点确定的,由裁判者根据合同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等推定;推定不能的,直接适用法律规定,即在出卖人营业地支付。“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其实质是合同约定了同时履行或者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义务在先,为了买受人便于行使抗辩权及节约交易成本的考虑,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