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发包人违约责任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停建、缓建,停建、缓建的原因有的属于不可抗力,有的属于政府管制,有的来自发包人自身原因,如资金不足等。(https://www.daowen.com)

本条将发包人责任限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停建、缓建,救济措施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