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失责任的规定。

承运人对于货物损失责任按照无过错责任承担,这是基于运输过程中只有承运人才能规避防范风险所进行的制度设计。但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利益保护的同时,也必须对承运人的利益作出适当的平衡。本条规定了承运人免责的三种情形: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出现此三种情况,也必须由承运人承担证明责任。(https://www.daowen.com)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