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约定范围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1)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2)但合同当事人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例如,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不合理的限制技术接受方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充分地实施合同标的技术、限制购买原材料或零部件的渠道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