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要约邀请的规定。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当事人作出要约邀请的意思表示,可以唤起相对人的要约意识,以期待其向自己发出要约,从而将最终是否成立合同的决定权留给自己。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一个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意思表示到底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相对人对其收到的意思表示进行了承诺,但要约人却主张合同没有在双方之间成立时,必须对相对人作出承诺的对象是否是要约进行判断。如果是要约,则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则合同不成立。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缔约过程的复杂性,本条关于要约邀请的概念的规定并未给出一个一般的规则,事实上也无法对要约邀请的构成要件进行归纳,于是本条将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容易与要约相混淆的要约邀请进行了罗列。
一、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特殊买卖方式。一般认为,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出价为要约,拍卖人击槌(或者以其他方式)拍定为承诺。拍卖人在拍卖前刊登或者以其他形式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布拍卖物的价格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二、招标公告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示。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表示。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英美法系国家也认为招标属于要约邀请,但认为招标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因为招标中对有关合同条件的说明,对达成协议的双方都具有拘束力。
三、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或者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说明文书。其目的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或者公司的情况和认股人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招股说明书是向社会发出的要约邀请,邀请公众向公司发出要约,购买公司的股份。认股人认购股份,为要约;公司卖出股份,为承诺,买卖股份的合同成立。但是,如果发起人逾期未募足股份的情况下,则依法失去承诺的权利,认股人撤回所认购的股份。招股说明书是要约邀请,但并非一般的要约邀请,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https://www.daowen.com)
四、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
债券募集办法是企业为了筹集资金,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对拟发行债券的基本情况如债券名称、发行总额、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信用级别、担保等进行披露的文书。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发起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时,为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一种法律性文件。它们作为投资人向企业、基金发起人作出要约的参考和重要依据,其性质与招股说明书相似。
五、商业广告和宣传
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广告。商业广告以及不具备商业广告形式的其他宣传方式的目的在于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越性,并以此引诱顾客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对于商业广告和宣传,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但是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即内容中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思的,构成要约。
六、寄送的价目表
寄送的价目表,无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都认为是要约邀请。根据对要约构成要件的分析,价目表仅指明什么商品、什么价格,并没有指明数量,对方不能以“是”或者“同意”等肯定词语答复成立合同,自然不符合作为要约的构成要件,只能视作要约邀请。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