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仓储合同定义的规定。

所谓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在仓储合同中,提供货物交付存储并支付存储费用的一方为存货人,负责为他人货物存储并收取存储费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仓管人。保管人存储保管的货物称为仓储物。

仓储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保管人须具有仓库营业资质。保管人必须具有仓储设备、仓储从业人员等行业标准规定的从业条件,并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2)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权利义务。(3)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存储保管服务,存货人须支付相应的仓储费用。(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订立仓储合同,法律并不要求采取一定的形式。(5)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6)仓储合同中的标的物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https://www.daowen.com)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一般包括:货物的品名或品类;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等。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