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撤销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需要在作出承诺之前生效才具有意义。因为承诺一旦作出,合同就宣告成立了。根据本条的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根据是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而有所不同。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生效时间采了解说,即以相对人通过感官交接领会了撤销要约的内容时该意思表示方得生效。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撤销要约意思表示则采到达说,即以到达相对人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这一规定与《民法典》所规定的要约生效的时间形成了一致对应的关系。《民法典》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