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图示

【要义精解】

本条是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法律后果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关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须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债权人须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且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只有向债务人以法定的方式主张权利,才发生对保证人权利保留的效果。相反,单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发生权利保留效果。另外,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的权利,必须是整体或全部权利,只主张部分权利的,保证人对未主张部分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债权人须向保证人直接主张权利,而不是向债务人主张。只有向保证人直接主张保证责任,才发生权利保留的效果。相反,向债务人主张并不发生权利保留的效果,且会失去向保证人求偿的权利。

对于保证期间届满的效果,为何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立法者考虑的是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由于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无法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实现债权,而是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且保证人仅就无法实现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