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2026年02月26日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替代履行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虽然不可以要求其实际履行,但是若其债务可以由他人为替代履行,则债务人须负担债权人请他人替代其履行的费用。例如,甲雇佣乙第二天早上开车送其到外地出差,结果乙因睡过头未去送甲,于是甲紧急拦下一辆出租车赶赴当地,则甲可以请求乙负担其打车到外地的费用。债务人承担替代履行的费用后,若因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了债权人的其他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https://www.daowen.com)
债权人在寻找替代履行人时,须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以良善之人的标准寻找履行能力与债务人相当的第三人为替代履行,而不得滥用权利。如前例中,除非甲情况紧急,没有其他办法按时到达,他不得不包一豪华车前往外地并要求乙支付相应的费用。否则,就多出部分的费用,乙有权拒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