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2026年02月26日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义务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的义务主要有:(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为保证研究开发成果符合委托人的要求,研究开发人需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根据开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有效地使用委托人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委托人在不妨碍研究开发人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账册和访问现场。(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及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https://www.dao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