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2026年02月26日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在违约后,并不必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出现后,违约方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即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说来,以下情况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水灾等因自然界的力量引发的灾害。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各国都承认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但有的国家认为自然灾害不是不可抗力。因此在处理涉外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各国法律的不同规定。(2)战争。战争的爆发可能影响到一国以至于更多国家的经济秩序,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失去意义。(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指一些偶发的阻碍合同履行的事件。比如罢工、骚乱、疫情等。(4)政府行为。主要指合同订立后,政府颁布新的政策、法律,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如发布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不可抗力有可能是导致违约的全部原因,也有可能是部分原因。因此,要根据不可抗力对违约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免责的程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于对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违约方负有对不可抗力的证明义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关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https://www.daowen.com)
在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因为一方迟延履行后,原则上应该承担所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