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隐亭(Bromocriptine)

溴隐亭(Bromocriptine)

【商品名】

溴隐亭、保乳调、麦角溴胺、溴麦角环肽、溴麦角隐亭、溴麦亭、抑乳停。

【药理】

1.药效学

本药为多肽麦角类生物碱,能选择性地激动多巴胺受体,抑制腺垂体激素催乳素的分泌,不影响其他垂体激素的正常水平(但能降低肢端肥大症患者已升高的生长激素的水平)。催乳素是产后泌乳开始和维持所必需的。但在哺乳期外,催乳素增加会引起病理性泌乳(溢乳)和(或)排卵紊乱、月经周期紊乱。本药为催乳素分泌的特异性抑制药,可用于预防或抑制生理性泌乳,也可用于治疗催乳素所致疾病。使用本药不需采取抑制泌乳通常的措施(如限制液体的摄取)。此外,也不会影响产后子宫复原,不增加血栓栓塞的危险。

本药作用机制为:①用于高催乳素血症所致的各类疾病及产后回乳:选择性激动多巴胺D2受体,直接抑制腺垂体合成和释放催乳素,从而使血清催乳素水平下降,睾丸或卵巢功能恢复并抑制乳汁分泌。②用于多囊卵巢综合征:可恢复黄体生成素的正常分泌,从而改善其临床症状。③用于乳房良性疾病,可纠正孕激素/雌激素的失衡,从而减少乳房囊肿和(或)小结的数量及体积,减轻乳房疼痛。同时可降低原已升高的催乳素水平。④用于帕金森病:本药可激活中枢神经系统新纹状体中突触后多巴胺D2受体,同时降低多巴胺在体内的转换,因而用于治疗帕金森病。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因后者可激活多巴胺D1受体,故可加强本药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⑤用于肢端肥大症:本药可抑制垂体生长激素瘤细胞的分泌,降低血清生长激素的水平,因而可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

本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时,疗效优于金刚烷胺及苯海索,对僵直及少动疗效较好,对重症患者疗效亦较好,常用于左旋多巴疗效不好或不能耐受者、症状波动者及对多巴丝肼或卡比多巴-左旋多巴制剂无效者,其特点是显效快、持续时间长。

2.药动学

本药口服后约28%经胃肠道吸收,口服12.5~100mg后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4~20ng/ml),并可维持数小时。单次口服2小时后血清催乳素水平开始降低,8小时左右作用达高峰,持续约24小时,停药2个月后血催乳素可恢复至治疗前水平。抑制产后泌乳通常需治疗3周,停药后可能有反跳。治疗帕金森病时,单次口服后30~90分钟起效,2小时后作用达高峰。抑制生长激素作用在用药后1~2小时起效,持续4~8小时,通常需连续治疗4~8周后才能达到有效临床效应。

本药血浆蛋白结合率极高(90%~96%与白蛋白结合),能进入大脑绝大部分部位,在肝脏代谢。半衰期α相为4~5小时,β相为40~50小时。代谢产物约95%经胆道排泄,其余经肾排出。

【临床应用】

1.用于月经周期紊乱及女性不育症:①催乳素依赖性(伴随催乳素过高或正常情况下):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溢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药物(如抗精神病药、抗高血压药)诱导的高催乳素血症。②非催乳素依赖性:多囊卵巢综合征、与抗雌激素(如氯底酚胺)联用于治疗无排卵症。

2.用于泌乳素瘤,适用于垂体泌乳素微腺瘤或大腺瘤。

3.用于高催乳素血症引起男性性功能减退(少精、性欲减退、阳痿)。

4.用于抑制生理性泌乳(如分娩或流产后乳房过度充血及肿胀、产后乳腺炎等)。

5.用于缓解或减轻经前期综合征及与乳腺结节(或囊性)等乳腺疾病相关的乳房疼痛。

6.用于各期原发性或脑炎后帕金森病的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联用。

7.用于肢端肥大症,可单独应用或作为放疗、手术的辅助用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作为放疗及手术的替代疗法)。

8.用于2型糖尿病。

9.用于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

【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月经周期紊乱及女性不育症

·口服给药 一次1.25mg,一日2~3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2.5mg,一日2~3次。应持续治疗直至月经周期恢复正常和(或)恢复排卵。必要时可连续治疗数个月经周期以避免复发。

·泌乳素瘤及高催乳素血症

·口服给药 起始剂量为一次1.25mg,一日2~3次。数周后,剂量可逐渐调整至一日10~15mg,分次服用。维持剂量为一次2.5~5mg,一日2~3次。一日不宜超过20mg。

·抑制泌乳

·口服给药 一日5mg,早晚各2.5mg,连服14日。为预防泌乳,应尽早开始治疗,但不应早于分娩或流产后4小时。治疗停止后2~3日,偶有少量泌乳,此时采用原剂量重复治疗1周即可停止泌乳。

·产后乳房过度肿胀

·口服给药 单剂量2.5mg,必要时可于6~12小时后再服2.5mg,此剂量不会抑制泌乳。

·产后初期乳腺炎

·口服给药 同“抑制泌乳”用法用量,应与抗生素联用。

·良性乳腺疾病

·口服给药 初始剂量一次1.25mg,一日2~3次,随后逐渐增加至一日5~7.5mg。

·帕金森病

·口服给药 第1周,一次1.25mg,睡前服用。应从最低有效剂量开始调整剂量,一次增加1.25mg,日剂量分2~3次服用,剂量增加间隔为1周。常规剂量为一日10~30mg,应尽可能给予最低有效剂量,日剂量不可超过30mg。通常6~8周即有明显疗效。

·肢端肥大症

·口服给药 起始剂量为一次1.25~2.5mg,一日1次,于睡前进食时服用。逐渐增至一日20mg,维持剂量为一日10~20mg,分数次进食时服用或于睡前进食时服用。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

不常见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极少导致晕厥)。少见心包积液、缩窄性心包炎、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等)。极少见心脏瓣膜纤维化、寒冷导致的可逆性手指或脚趾苍白(尤其是有雷诺现象史者)。还可见产后冠状动脉血栓。

2.呼吸系统

常见鼻充血。少见胸腔积液、胸膜纤维化、胸膜炎、肺纤维化、呼吸困难。还可见鼻塞、鼻炎。

3.肌肉骨骼系统

不常见腿部痉挛。

4.泌尿生殖系统

极少见性欲增加、性欲过度。

5.神经系统

常见头痛、困倦、头晕。不常见运动障碍。少见嗜睡、感觉异常。极少见日间过度嗜睡、突发性睡眠。偶出现构音障碍。还可见异动症(如面、舌、臂、手、头及身体上部的不自主运动)。大剂量用药时罕见脑脊液鼻漏(垂体大腺瘤治疗后缩小形成)。

6.精神

不常见意识模糊、精神激越、幻觉、抑郁。少见精神病样症状、失眠。

7.胃肠道

常见恶心、便秘、呕吐。不常见口干。少见腹泻、腹痛、胃肠道溃疡、胃肠道出血、腹膜后纤维化(表现为持续剧烈的腹部或胃部疼痛、恶心、呕吐、排尿次数增多、背下部疼痛及疲乏)。还可见食欲减退、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大剂量用药时还可使唾液分泌减少,易发生龋齿、牙周炎以及口腔念珠菌感染。

8.皮肤

不常见皮肤过敏、脱发。

9.眼

少见视力障碍、视物模糊。还可见弱视。

10.耳

少见耳鸣。

11.其他

①不常见疲倦。少见外周水肿。骤然停药后可出现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②少数患者使用本药抑制分娩后泌乳时出现高血压、心肌梗死、癫痫发作、脑卒中、精神障碍。③反跳现象:高催乳素血症患者应用本药,停药后可出现反跳现象,使血中催乳素水平再度升高。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

对其他麦角生物碱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禁忌证

①对本药或其他麦角生物碱过敏者。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③周围血管性疾病患者。④严重精神病患者。⑤自发性及家族性震颤患者。⑥Huntington舞蹈症患者。⑦未经治疗的高血压患者。⑧妊娠毒血症患者。⑨哺乳期妇女(国外资料)。

3.慎用

①肝功能损害者。②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或有高血压史(包括妊娠高血压既往史)]者。③消化性溃疡患者。④精神病患者。⑤痴呆患者(国外资料)。

4.用药警示

①用于治疗垂体催乳素瘤引起的高催乳素血症时疗程应足够,否则停药后血催乳素水平会反跳性增高,致闭经及溢乳再次出现,垂体腺瘤也可再生长。②本药可引起嗜睡或眩晕,故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③治疗不育症时,应先明确为垂体催乳素瘤或高催乳素血症引起者,在疗效出现并稳定一段时期后再妊娠。④治疗闭经或溢乳时,可产生短期疗效,不宜久用。⑤产后用以抑制乳汁分泌易发生低血压,故应在产后至少4小时以上,心率、血压和呼吸等平稳后才能用药。⑥用药期间如需避孕,应采用非甾体类药物的避孕方法。⑦治疗肢端肥大症时,如出现肿瘤增大,应停药。

5.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①用于抑制产后泌乳时,如出现高血压伴持久性严重头痛,应立即停药。②如出现肝功能损害,应减量或停药。③如出现进行性或持续性严重头痛,不论是否有视力障碍均应停药。④如出现无法解释的胸膜肺疾病,应考虑停药。⑤如诊断或怀疑为腹膜后纤维化,应停药。⑥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时,如出现指端血管痉挛(冷敏感),应减量。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①产后用本药抑制泌乳者,应常规监测血压(易出现低血压)。②所有高催乳素血症患者均应在治疗前进行蝶鞍CT或核磁共振检查,了解有无垂体肿瘤;治疗期间应定期(如每年)随访检查,了解垂体瘤的变化;治疗2~3年后,无症状的患者随访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③治疗闭经时,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尤其是月经恢复后又停经的妇女,更应注意是否妊娠。④治疗女性不育症时每日需监测基础体温,定期测定血清催乳素浓度,监测是否排卵或妊娠。⑤治疗男性不育症时,除定期监测血清卵泡刺激素、黄体生成激素、催乳素、睾酮的浓度外,在催乳素水平下降后应定期监测精子数和精子活力。⑥治疗肢端肥大症时需定期检查血清生长激素或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浓度,并注意有关体征的变化。⑦治疗帕金森病时,应常规检查肝肾功能、造血功能及血管功能。

7.特殊人群

(1)儿童:有资料显示本药可用于治疗11~17岁儿童泌乳素瘤,但部分儿童患者可能对本药更敏感,因此在增加剂量时应谨慎。对其他适应证,本药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2)老人: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临床观察发现老年人用药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3)妊娠期妇女:①确定妊娠后,一般应停药,但在治疗妊娠期妇女垂体泌乳素瘤时,仍可继续使用维持量或停药,并应注意妊娠后垂体催乳素瘤有增大的可能。研究发现用药后胎儿致畸率无明显升高。出现妊娠毒血症时禁用本药。②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4)哺乳期妇女:因本药可抑制泌乳,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5)特殊疾病状态:有胃肠道出血史的肢端肥大症患者:此类患者宜采用替代治疗,如必须使用本药,应注意胃肠道反应。

【制剂与规格】

甲磺酸溴隐亭片 ①0.8mg(以溴隐亭计)。②2.5mg(以溴隐亭计)。

贮法:避光、密闭、防潮,15~25℃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