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生长激素(Recombinant Human Growth Hormone)
【商品名】
重组人生长激素、安苏萌、第三代人促生长激素、海之元、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健高灵、健豪宁、金磊(重组人生长激素)、诺浩、诺泽、诺展、齐天、人生长激素、赛高路、赛增、思真、优猛茁、尤得盼、珍怡、重组生长激素。
【药理】
1.药效学
人生长激素是由腺垂体含有嗜酸颗粒的生长激素分泌细胞所分泌,为191个氨基酸构成的肽类激素。本药是通过基因重组大肠埃希菌分泌型表达技术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其氨基酸含量及序列与人生长激素完全相同。
本药与人生长激素具有同等的作用,如下:①刺激骨骺端软骨细胞分化、增殖,刺激软骨基质细胞增长,刺激成骨细胞分化、增殖,引起线形生长加速及骨骼变宽。②促进全身蛋白质合成,纠正手术等创伤后的负氮平衡状态,纠正重度感染及肝硬化等所致的低蛋白血症。③刺激免疫球蛋白合成,刺激淋巴样组织,巨噬细胞和淋巴细胞的增殖,增强抗感染能力。④刺激烧伤创面及手术切口胶原体细胞合成纤维细胞,巨噬细胞分裂增殖,加速伤口愈合。⑤促进心肌蛋白合成,增加心肌收缩力,降低心肌耗氧量,调节脂肪代谢,降低血清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的水平。⑥补充生长激素不足或缺乏,调节成人的脂肪代谢、骨代谢、心肾功能。
2.药动学
皮下注射本药8U后,80%被吸收,5.3小时达血药峰浓度0.053U/L,半衰期约为4小时;静脉注射后,半衰期约为30分钟。注射剂量约90%在肝脏代谢,仅约0.1%以原形经胆道及肾排泄。
【临床应用】
1.用于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致的生长障碍。
2.用于性腺发育不全所致的生长障碍(特纳综合征)。
3.用于治疗重度烧伤。
【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致的生长障碍
·肌内注射 一次4U/m2或0.2U/kg,一周3次,宜于晚上给药。
·皮下注射 一次2U/m2,一周6~7次;或一次0.2U/kg,一周3次。
·性腺发育不全所致的生长障碍(特纳综合征)
1.皮下注射 一周18U/m2或0.6~0.7U/kg,分7次使用(相当于一次2.6U/m2或0.09~0.1U/kg),于晚上使用。治疗的第2年剂量可增至24U/m2或0.8~1.0U/kg。某些特纳综合征患者甚至在治疗的第1年就可能需要较高的剂量以提高其生长速度,但已达到满意的成年人身高或骨骺闭合时,应停止治疗。
·重度烧伤
·皮下注射 推荐剂量为一次0.2~0.4U/kg,一日1次,疗程一般约2周。
儿童
·常规剂量
·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致的生长障碍
·皮下注射 推荐剂量为一次0.1~0.15U/Kg,一日1次,疗程为3个月至3年。
【不良反应】
1.代谢/内分泌系统
①儿童用药后可见甲状腺功能减退、低血糖、体液平衡失调加剧。上市后有男子乳腺发育的报道。②成人用药后可见体液潴留症状[关节痛、肌痛、腕管综合征、水肿(包括外周水肿)、感觉异常、感觉减退]、新发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功能减退加剧、肾上腺功能不全。用药前不伴有糖尿病或糖耐量降低的患者用药后可见轻微但持续的糖耐量异常。③可见一过性高血糖、无机磷水平升高、甲状旁腺素水平升高、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水平升高。
2.肌肉骨骼系统
成人用药后可见骨骼疼痛。
3.免疫系统
少数患者长期使用本药,体内可产生抗体,但抗体结合力低,无确切临床意义,若抗体结合力超过2mg/L,则可能影响本药疗效。
4.神经系统
①儿童用药后可见癫痫发作。上市后有头痛的报道。②成人用药后可见头痛、失眠。③有少数患者使用生长激素后出现颅内高压伴视神经盘水肿、视力改变、头痛、恶心、呕吐的报道。
5.精神
成人用药后可见抑郁。
6.肝脏
可见碱性磷酸酶水平升高。
7.胃肠道
上市后有胰腺炎的报道。
8.血液
上市后有白血病的报道,但与本药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9.皮肤
儿童用药后可见银屑病加剧。
10.过敏反应
少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等。
11.其他
①儿童用药后可见注射部位反应(如疼痛、麻木、红肿)。②成人用药后可见胸痛。
【注意事项】
1.禁忌证
①对本药过敏者。②活动性颅内损伤或有任何进展或复发迹象的原有颅内损伤的患者。③接受心内直视手术或腹部手术出现并发症危重患者。④多发性损伤或急性呼吸衰竭患者。⑤增生期或增生前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⑥处于机体急性休克期内的严重全身性感染等危重患者。⑦有肿瘤进展症状的患者。⑧骨骺已完全闭合的患者。⑨有严重肥胖或严重呼吸功能损害的Prader-Willi综合征患者(国外资料)。
2.慎用
①糖尿病患者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患者。②脑肿瘤引起的垂体侏儒病患者。③心脏或肾脏疾病患者。④糖耐量减低者。⑤老人。
3.用药警示
①唐氏综合征、布伦氏综合征、范科尼贫血征的患者不可使用本药治疗。②目前不主张本药用于身材矮小的正常儿童,用于身材矮小症之前,应首先明确诊断为生长激素缺乏症。③生长激素基因缺失引起的身材矮小者下使用本药可能产生抗生长激素抗体。④对本药治疗无应答并已确诊为生长激素缺乏的患者,应检测是否存在抗人生长激素抗体,并监测甲状腺水平。⑤本药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矮小儿童用药前应排除鞍区占位病变;
成人应排除肿瘤的可能性,因有用药后结肠癌发生率升高的报道。此外,罕见情况下生长激素缺乏可能是脑瘤的早期征兆,治疗前也应排除此种类型的肿瘤。即使是非活动性肿瘤患者用药,也应于治疗前结束抗肿瘤的治疗。⑥某些罕见的基因缺陷引起的身材矮小儿童,其本身出现恶性肿瘤的风险更大,用药前应权衡利弊。若已开始本药的治疗,则应密切监测是否出现肿瘤。⑦若肿瘤治疗继发生长激素缺乏,建议监测疾病恶化复发的征兆,尽管根据目前的经验,使用本药时肿瘤复发率不会升高,但若有恶化复发的迹象时应停用本药。⑧儿童首次出现脑或头部肿瘤接受放射性治疗存活后,出现继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而接受本药治疗时,可增加肿瘤复发的风险。最常见的复发肿瘤为颅内肿瘤,尤其是脑膜瘤。接受本药治疗时,对有颅内肿瘤继发生长激素缺乏症史者应定期监测肿瘤是否进展或复发。⑨本药可诱导胰岛素抵抗,从而导致胰岛素功能亢进和高血糖症。治疗期间,使糖尿病发生的风险增加的因素为:肥胖、糖尿病家族史、类固醇治疗或糖耐量减低,治疗中应密切监测以上患者。⑩对部分或全部腺垂体缺乏,应进行补充激素(如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为防止出现任何生长抑制,应精确调整联合治疗的剂量。[11]使用本药治疗的儿童在出现跛行现象及髋部或膝盖疼痛时应进行适当的临床检查。
4.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①治疗中若出现严重或复发性头痛、视力问题、恶心和(或)呕吐,应做眼底镜检查,以确定有无视神经盘水肿,若确认有视神经盘水肿,应考虑诊断为良性颅内压增高(又名假性颅内脑瘤),如有必要应停止本药治疗。②治疗期间如血糖高于10mmol/L,则需胰岛素治疗,如胰岛素用量高于一日150U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则应停用本药。③本药治疗期间若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则应使用甲状腺激素进行替代治疗,以获得适当的治疗效果。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①本药治疗期间,由于外周甲状腺素(T4)向三碘甲腺原氨酸(T3)的转变增加,可能导致血清中甲状腺素水平降低,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甲状腺功能。②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骨龄,尤其对青春期和(或)接受甲状腺替代疗法的患者,因此类患者的骨骼成熟加快。③应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必要时进行糖耐量试验,以诊断胰岛素抵抗。④应定期检查特纳综合征患者的少年性椎体骨软骨病(Scheue rmann′s disease)的指征,尤其出现骨痛时。⑤用药期间应密切监测是否出现生长加速、已存在的痣是否有恶变的可能。
6.其他注意事项
本药注射液冻结后不宜使用。
7.特殊人群
(1)儿童:①在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方面儿童与成人无明显差异,可根据体重安全使用,但骨骺闭合的儿童禁用。②若用药后生长率未见提高(尤其在治疗的第1年),则需密切评估依从性,并评估是否有其他原因(如甲状腺功能减退、营养不良、骨龄超前或体内产生本药的抗体)导致生长障碍。③本药不用于长期治疗Prader-Willi综合征导致的儿童生长障碍。
(2)老人:对缺乏生长激素的成年人,尤其6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长期使用本药治疗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尚不明确,且老年人肿瘤的自然发生率较高,使用本药时应谨慎。
(3)妊娠期妇女:①尚缺乏妊娠期妇女用药的临床经验,故不宜使用本药。②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4)哺乳期妇女: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药。
(5)特殊疾病状态:①糖尿病患者:此类患者使用本药时可能需调整抗糖尿病药的剂量,糖尿病患者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本药,且应对此类患者进行严格的监测。②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缺乏症患者:此类患者使用的皮质激素可抑制本药的促生长作用,故此类患者应适当调整皮质激素的剂量,以避免其对本药产生抑制作用。③糖耐量减低者:本药可导致过度胰岛素状态,需监测是否有糖耐量减低的现象,本身为糖耐量减低者应慎用。
【制剂与规格】
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 ①1U。②2U。③2.5U。④3U。⑤4U。⑥4.5U。⑦6U。⑧8U。⑨10U。⑩12U。[116]U。
贮法:于2~8℃避光保存。
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 ①1.5ml:15U。②3ml:15U。③3ml:30U。
贮法:于2~8℃避光保存,不得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