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性保险利益学说,保险利益及等同于所有权。在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证明自己系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向保险人主张保险赔偿金。[2]根据这种学说,保险利益的认定标准最为严格。因为受“一物一权”原则限制,保险标的物上不可能存在一个以上的所有权,所以保险利益仅能由所有权人专享,不存在一个保险标的物具有不同保险利益的情形。因此,非所有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险制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