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增加的利益博弈方
投资人之所以选择投资重整公司,就是为了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是一个商业并购交易行为。通过重整程序,削减巨额负债,取得重整公司的股权、资产,可以帮助投资人有效降低重组成本,实现并购目标。
然而,重整程序是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一场博弈,投资人要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势必需要债权人、股东等利益主体作出一定的让步,要降低投资成本,就需要通过管理人协调债权人,尽量降低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平衡债权人的利益,所有这些,均需要签署如《破产重整投资合同》,合理合法约定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制订符合重整公司实际情况的《重整计划草案》,以便债权人会议通过,有效实施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中协同管理人平衡各方利益,直至重整成功,挽救重整公司,实现各方利益共赢的结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