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人对于工程款结算的风险防范

(三)总包人对于工程款结算的风险防范

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须及时进行工程款的结算,以避免受到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的法律追究。关于总包人对于工程款支付责任的承担有三种情况。第一,总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并付清了工程款项,那么实际施工人就没有权利要求总包人支付工程款,总包人就不须承担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责任。第二,总包人只向分包人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那么总包人仍有责任在剩余工程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第三,如果总包人没有及时与分包人结算和付款,那么总包人就要承受不确定的风险,因为总包人不能得知实际施工人对于材料和设备的花费,很可能在不确定的范围内承担不利的后果。

因此,总包人要及时向分包人结算工程款并付款,将自己承担责任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