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方面需求

3. 行政决策方面需求

行政决策主要涉及行政职权范围的问题。近年来基层政府决策事项因超越其职权范围而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及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虽是寥寥可数,但确足以动摇行政机关在民众的权威性,造成行政机关权责不一的情形。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更多的原因在于政府内部行政决策过程中对事项的合法性缺乏全面、有效的法律调查、论证。基层政府决策事项所涉及的不是一两部法律、行政法规就可以解决的,有时还需要参考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个别特殊事项,有可能需结合司法解释和判例进行分析。虽然基层政府多设有法制部门,并从社会或法院引入部分法律专业人才承担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调研、讨论、听证的职能,但基层政府法制部门编制人员已不能满足其深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在研讨、审查、论证上的专业知识的缺失,最终就有可能会出现违反上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面临决策质量欠佳、缺乏可执行力等情况。

综上所述,基层政府的法律服务无论是范围还是形式都十分“丰富”,基层政府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再是以往的非系统、简单地应对复议、诉讼案件,而是需要专业律师或律师团队能有自主的、综合的研判能力,全方位、事无巨细地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政府实际存在的、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