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义药害事故的内容、范围

(一)法律定义药害 事故的内容、范围

《药害事故救济法》第一款首先应明确药害事故的法律定义,可以引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并借鉴之前颁布的相关法律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特征和构成药品不良反应的范围做出具有法律性质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