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

二、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

虽然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享有比其他行政部门更多的强制执行权,但是对纳税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却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达到强制追缴的目的。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税收法律条款原则化,操作性不强。如对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条件、税收强制执行财产的价值、优先执行等问题。(2)相关条款有一定的冲突,存在法律空白。如税收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和场所等问题。(3)法律赋予税务机关权限有限。如税收强制扣缴的时效性等。对此笔者认为,只有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刻的法理分析和理论探讨,才能更好地规范税务机关的税收强制执行权,在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同时,能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权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