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线服务的探索历程与现状

一、法律在线服务的探索历程与现状

20世纪90年代美国互联网创业者们凭借敏锐的市场触角,超前的市场洞察力,创建以“合规生成”、“合同审核”等标准化法律文书为核心的LegalZoom,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家庭个人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克服传统法律服务价格昂贵、可获性差、耗时冗长等弱点,为中小企业与家庭个人提供规模化、智能化、便捷化、低价化、专业化的法律自助平台、咨询平台和中介平台。LegalZoom经历多轮融资,于2012年登陆了美国证券交易所,是目前“互联网+法律”最受瞩目的一家公司。还有主要为消费者和小企业提供法律文档及帮助寻找合适律师等服务的Rocket Lawyer,据其创始人透露,公司的年收入增长现已达每年2000万美元并获得谷歌4000万美元的投资。

与之相对,在中国各行业互联网创业一波接一波的浪潮中,由于我国人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消费习惯还跟不上经济迅速发展的变化,我国的法律在线服务起步较晚,直到最近几年才不断涌现各种创业者。尽管资本市场开始青睐,这两年诸多法律在线服务公司得到天使轮或A轮融资,但由于法律服务的高度专业化等各种因素,在专业层面和制度层面,都不像其他商品和服务,可以毫无障碍完成线上到线下的过渡。从各种因素看,实现“互联网+法律”,仍是一条漫漫长路。

2012年后,受LegalZoom成功上市的影响,“互联网+法律”的市场开始真正得到投资者的重视,法律在线服务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虽然经过最近三年的发展,但面对千亿的市场规模,还是没有出现一家具有绝对优势的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市场上的法律服务平台虽然大多有重合的功能,但根据定位和功能深度主要分为以下四种典型的服务模式:

(一)门户咨询型。这是较早期的一些法律在线服务平台,网站把一些律师的照片、简历放在网页上,或者通过让律师在论坛上回答提问者的咨询,以此形成影响力来连接客户与律师。更进一步,网站收集律师的信息和客户的信息,通过数据分析,进而向客户推荐一些律师。

(二)垂直商品型。法律在线服务平台自己的专业人员,把擅长的一些法律服务处理成标准、半标准化的具体商品,进行专业性的服务。这些服务和商品多是参照LegalZoom和Rocket Lawyer,集中在非诉服务的标准化这一块。(https://www.daowen.com)

(三)垂直搜索型。这些网站类似于法律界的去哪儿网,把垂直搜索做到法律服务的端口,其具备比较法律服务价格的功能,主要解决了客户与律师之间部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四)交易平台型。类似于淘宝等网站,通过搭建第三方平台,让客户与不同机构的律师迅速建立联系,达成交易。

第一种法律在线服务平台,往往是经营五到十年的平台,是“互联网+法律”道路的探索者与先锋,为传统法律服务的互联网生态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培养了大量的客户群,在目前消费者尚未改变自我选择律师的消费习惯下,仍占据着行业中的主要流量,可以称为互联网法律的1.0时代。

第三、第四种模式都可称为互联网法律的2.0时代。这些模式通过小方向发展,争取做到以点带面来参与全行业的竞争。但法律服务的特性决定了它的低频性,目前没有一家法律在线服务平台能做到像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一样被用户所熟知,大多数用户仍然是通过搜索引擎来获取自己想要的内容。在用户没有改变其原来的消费思维习惯的情况下,这些法律在线服务平台仍将经过一段艰难的时期。而且,有些法律在线平台发起人原本是从事互联网产业的,法律方面不够精通可能会成为其发展的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