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三、党委法律 顾问的主要 工作内容

从现有的党委法律顾问实践来看,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制定的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省委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主要履行6项工作职责:1.向省委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研究立法规划、重要法规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根据需要参与省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省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3.参与本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服务;4.就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5.参与省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6.办理省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此外,海南省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职责则包括7项:1.参与本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对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为省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参加以省领导机关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招投标,起草、审查、修改重大合同、项目法律文书;5.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6.就涉及省政府的行政诉讼或者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7.就本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综上可知,由于海南省法律顾问团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省委,还包括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在内的多家省级领导机关,因此其前述职责范围也不仅限于为省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

如果立足于各级党委及其组成部门本身,结合笔者担任党委及政府组成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情况,认为党委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十个方面:1.参与党委的重大决策,对重大决策的合宪性、合法性进行审查;2.参与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领导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规范立法程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3.参与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机制;4.参与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之间及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冲突解决机制;5.协助党组织对其成员进行遵纪守法、法治思维、风险警示教育;6.协助党组织对其成员进行法律培训、法制宣传;7.参与党组织对党员违纪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论证,协助案件的处理;8.协助党组织处理党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9.为党组织监督、支持和保证各级国家机关依法执政、公正司法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10.其他有关法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