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有关预售广告的禁止行为
2026年02月12日
2.涉嫌违反有关预售广告的禁止行为
房地产实物众筹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该类型众筹在本质上还是一种房屋预售行为,应当按照房屋预售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就广告发布方面而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明确,属于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众筹广告时并未取得相关房屋或众筹地产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会面临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品房屋销售广告管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刊播商品房预售广告时,须载明预售房屋许可证的编号,否则,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广告客户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规定进行处罚。”(https://www.daowen.com)
因此,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众筹形式归为传统的房地产销售,或是视为一种金融理财产品对外宣传,都不允许明示或暗示回报率、承诺收益等。如果涉及房屋预售的,还应当在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以后才可发布预售广告,并且要在预售广告上载明预售许可证编号(以广东省内为例),否则涉嫌违反了我国广告类法律法规并面临相应的行政、民事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