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实践探析
2026年02月12日
98.律师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实践探析
周 磊 梁 鹏 潘振兴[1]
2016年2月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7457件、审结5658件,分别上升18.87%和7.12%;其中市中院受理3353件、审结2400件,分别上升34.50%和20.00%。其中,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上述数据表明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关注。基层政府因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将会面对行政诉讼和赔偿风险,因此基层政府购买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成为越来越常见的一种做法,基层政府正从被动引入律师法律服务,向主动要求律师为公权力行使提供法律支撑转变。律师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及技能,准确、娴熟地把握各项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为行政机关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驾护航,促进基层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健康成长。对律师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研究,有助于对基层政府法律服务需求有更为清晰的了解,也能进一步为构建政府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添砖加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