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创新和竞争》中对专利回授的条款提出的规制要求是限制专利回授的范围,将其限定为:(1)专利池中现有专利的创新,(2)原专利的范围必须限于必要专利,确保新入池的专利为互补专利,以及(3)回授的专利必须为非排他性,被许可人有权将该回授专利授权许可给其他第三人。只有这样严格限制的专利回授才能减少对专利池产生反竞争影响的担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