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企业的传承模式

(二)我国家族 企业的传承模式

中华民族的“家”文化,世世代代相传了几千年,因此“家”文化也几乎渗透到了家族企业的方方面面。在中国的家族企业中,往往会把企业内的员工划分为“自己人”和“外人”,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把这形容为“差序格局”。因此,在重视血缘关系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在对整个家族借以安身立命的重要资源——家族企业的传承问题上,首先想到的是将家族企业的控制权传承给自己的子女。

在传承过程中,企业所有权是一定会传承到子女的,否则将不能保证控制权掌握在家族手中。根据企业经营权是否传承给子女目前可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种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均由子女继承,子女未来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这是我国目前主流的“子承父业”模式。

另一种模式是如果子女对企业经营没有兴趣或没有足够经营能力的情况下,则仅仅传承企业所有权而将经营权交给职业经理人或内部培养的高管等非家族人员,即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但家族成员仍保持对企业的控制。

总之,在我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对象中,子女是不可回避的首选,即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企业传承给子女以外的人,也会尽量保持创业者或其家庭对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掌控,一旦子女符合了传承标准,外部传承的状况就极有可能被打破,子女成为新的后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