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