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操作中,税务人员往往在扣押查封时遇到该财产已被抵押等情况。《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欠税发生在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之前的,税收优先,那么税务部门能否可以对这类财产进行扣押、查封?如果欠税发生在之后,但被扣押的财产尚有余额的,如财产公允价值五万,抵押四万债务,那么还有一万尚未抵押,税务部门是否可以扣押查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