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给侧改革的视角谈《劳动合同法》修改

66.从供给侧改革的视角谈《劳动合同法》修改

刘继承 高鹏飞[1]

最近几个月,有关供给侧改革与《劳动合同法》修改的问题是劳动法领域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各种观点针尖对麦芒,火花四溅。先是财政部长楼继伟说:“《劳动合同法》可能超前了50年”,然后有专家回应:“与法国和德国相比,《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还差得很远;而美国和香港地区的‘自由雇佣制’与我们的社会基础不一样,没有可比性”。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认为:“《劳动合同法》一定要取缔,中国的经济才有作为”,姜颖教授回应却说:“法律不是‘橡皮筋’,不能经济不好就修改,经济好了再改回来。”有人说:“越是经济下行越要保障劳工利益”,亦有人却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都关了,劳动关系一方都不存在了,还怎么保障劳工利益?”观点纷呈,好不热闹。(https://www.daowen.com)

到底供给侧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关系?《劳动合同法》到底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修改?结合这些问题,笔者试图从供给侧改革的视角谈一谈对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的一些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