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确认投融资平台的投资范围,推动平台融资项目管理规范化

(六)依法确认投融资平台的投资范围,推动平台融资项目 管理规范化

国家应该制定统一法律法规,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严格限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公共工程等特定领域。只有那些民营企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做的原则,以解决市场失灵或市场不能的问题。政府投资的范围大体集中在社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部分重大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航天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方面。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检查工作,加强对项目的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建立健全项目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上述的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仅仅是笔者粗浅的认识,学者和智者们仍有更多有效的方法来化解现存的风险。从国家近期出台的众多政策与法规中都能看到国家正在花大力气通过各种不同的方法来处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呈现的巨大风险,对此我们充满信心。不过,过往积累下来的风险总是并非单一存在、不同领域和类型的风险总是以复合型的姿态呈现,而且在旧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又会出现其他新问题,因此解除其风险的难度可想而知,这都需要相关部门在实践中不断地研究对策、调整方案,在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面前冷静面对、方案的综合运用,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安全范围。本文主题的探讨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本文的抛砖引玉能够为地方政府在化解融资平台的风险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1]徐清波,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