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给侧改革的视角来看劳动合同法应当如何修改
2026年02月12日
三、从供给侧改革的视角来看劳动合同法应当如何修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劳动法与工会法研究所所长姜颖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法律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我们不能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来判定是否修改《劳动合同法》,而应当看这部法律的制度设计本身是否符合理性,是否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是否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原则。法律不是“橡皮筋”,不能经济不好就修改,经济好了再改回来。”[5]
诚如姜颖教授所言,《劳动合同法》不能仅仅因为经济出现波动就进行修改,法律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不应沦为政府刺激经济发展的工具。但是,《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和政治属性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说《劳动合同法》可以完全超脱于同期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之外而存在,也是不现实和不符合国情的。
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总的制度设计方面基本符合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平衡各种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功不可没。但是,毋庸讳言,在微观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https://www.daowen.com)
笔者上面提到的三类问题不是因为中央提出供给侧改革之后才产生,而是《劳动合同法》自身本来就存在的问题,只不过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体现得更加明显。
因此,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结合《劳动合同法》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对劳动合同法提出以下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