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五、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因其标的的特殊性而有别于其他合同,而且在工程纠纷中,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法院在认定相关事实时不甚严谨。笔者通过对上述几个实践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合理的工期延误时间和工程追加款的认定标准,以及适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款需注意的问题,以期解决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中的困惑。


[1]吴剑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姚剑雄,广东正拓律师事务所。(https://www.daowen.com)

[2]佘立忠:《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191页。

[3]罗有才:“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载《中国招标》201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