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隐名投资协议的概念

(一)外商隐名投资协议的概念

外商隐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的外商由于某种原因或出于某种考虑,在公司中实际认购出资并行使股东权利,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记载他人为公司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外商隐名投资协议,是指实际出资的外商与名义股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对隐名投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反映。

在司法实践中,外商隐名投资协议的名义股东多为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外商通过隐名投资协议的安排,实际认购内资公司的出资并行使股东权利。此外,还存在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是外商的情形。在此情形下,隐名外商实际认购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并行使股东权利,而作为名义股东的外商并不实际出资。除了前述两种情形,实践中还存在隐名投资人是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名义股东是外商的情形,也即内资公司通过隐名投资协议的安排披上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衣。由于本文探讨的是外商隐名投资协议的法律效力,故最后一种情形不在本文论述范围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