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
2026年02月12日
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
金融创新是必要的,这既源于资本市场的逐利本性,也源于其自身发展的活力。新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模式能刺激市场,但我们也能看到市场对创新的反应不尽皆好。创新,意味着敢为人先,也意味着公众认知的盲点与监管制度的空白。当利益与盲点和空白相遇,对投资者而言恰如烈日下裸露的肌肤,终将被灼伤;而中小投资者作为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往往沦为牺牲品。
2013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从投资者准入、优化回报、保障知情权、健全投票、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强化教育、完善保护体系等方面重塑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虽然该意见以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为对象,但从成熟产品的投资者保护来看,大体也就是这几类。(https://www.daowen.com)
笔者有幸为某商业服务业企业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出具法律意见,得以近距离接触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如果对比前述《意见》中归纳的保护方式,可稍窥差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