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提货单下提货权行使的几个问题

四、有关提货单下提货权行使的几个问题

在提单下,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提单债权关系[10]。《海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即法律赋予了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直接主张权利的权利。上述“提单债权关系”“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直接主张权利的权利”,即为本文所述的提货权。收货人可依据提货单主张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提货权,该提货权本质上与提单持有人享有提单下的提货权相同,但提货单上的提货权行使也有其特殊之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