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就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及出资者,在处理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六点建议,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下面三个方面:
1.要明确国家出资人权利的总体目标,明确国家出资人在国企治理中的作用及权利行使的方式;
2.政府不应介入企业的日常经营,要允许国有企业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https://www.daowen.com)
3.国家要尊重董事会的独立性并命令其切实履行职责。
结合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实践,笔者提出了如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