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跨境融资业务

(二)开放跨境融资业务

“研究适时允许自贸试验区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跨境人民币融资、允许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港澳同业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借款等业务。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允许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目前仅有少数的几家大型船舶融资租赁企业能够在海外通过发行公司债的形式进行境外融资,不仅发行量下限受限、收益率低,而且资金回流也受到政策限制。自贸区政策为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融资提供了服务便利,若我国船舶企业能充分利用好这一政策优势,积极主动寻求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扩展境外借贷业务,必将能够促进船舶融资市场进一步发展,缓解目前融资紧张的现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