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

(一)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抵债。”这是对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确认和保护,规定得相当明确,被执行人以唯一房产抵押来获得其他利益,其应当接受为实现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拍卖、变卖该唯一房产。除非被执行人已经是低保对象的情形,人民法院均可以在房屋拍卖后强制其迁出。即使被执行人已经属于低保对象,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拍卖该房产,只是拍卖后暂时不强制迁出被执行人而已。(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