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

2.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国各地在地方政府层面为政府采购律师法律服务都做了进一步详细规定,如《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等。

律师为基层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目前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就政府法律需求的特定事项,提供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研讨、听证会议等,属于单一、一次性的法律服务;二是就政府整体法律需求事项,提供常年驻点式、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服务,该法律服务事项具有多样、反复且时间跨度相对较长的特性。前者一般由一至两名专业律师独立负责完成,存在履行社会责任无偿服务和商业有偿服务,后者往往会涉及一个相对固定的法律顾问团队,由多名不同专业的律师为基层政府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和行政执法等提供全面、深入、细致的法律服务。(https://www.daowen.com)